
日前,《招标采购代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颁布会在京召开。
据悉,《规范》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假造,将于2016年5月1日执行。它旨在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从业行为,加强招标采购代理行业自律,提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质量,疏导招标采购代理转型升级,推进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规范》由公例和分则两部门内容组成。公例针对所有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活动的共性特点进行假造。分则蕴含工程、货物和服务三个专业分则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企业集中采购两个特殊分则,针对各类招标项主张个性特点和差距化要求进行假造,属于对公例的补充、批改和美满。
《规范》属于行业推荐性尺度,拥有矫捷的合用空间。一方面,招标代理机构可在《规范》基础上,结合本企业特点造订和执行合用于本企业招标代理业务的更为具体、具体的治理规范和工作规程。另一方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也可在《规范》基础上,凭据招标项主张特点和治理必要自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具体流程和职责权限。同时,在假造过程中,对于司法律规中短缺有关划定或者虽有准则性划定但无具体操作规划的事项,《规范》出格补充了有关的工作法式和执行准则,提高了《规范》与招标代理工作现实相结合的缜密性和使用的实效性,方便使用者理解与利用。
《规范》提倡优质优价的收费方式,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分为通例招标代理服务费、增值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额表招标代理服务费三类,划定了各类服务费对应的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和收费尺度,在传统的综合费率推算步骤的基础上,新增了分项用度推算步骤。同时,单独设立一个章节,论述电子招标投标的有关操作流程和执行当苦衷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