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国度取缔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准入变为零门槛,目前在省内从事招标代理的机构有5800多家。
一些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不高、行为不规范,凭据《国度发展鼎新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公共资源买卖平台整合共享2021年沉点工作工作的通知》(发改法子规〔2021〕550号)和《国度发展鼎新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律例造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定见》(发改律例规〔2022〕1117号),为规范云南省招标代理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治理,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造订本法子。
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治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升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云南省发展和鼎新委员会牵头造订了《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治理暂行法子》(以下简称本法子),在充分征求国度发展鼎新委律例司、省级有关部门,16个州(市)发展鼎新、公共资源买卖治理等部门和社会公开征求定见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社会不变风险评估、平正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法式,本法子正式公开印发执行。
以上内容摘自《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治理暂行法子》政策解读
暂行法子通知:云南省公共资源买卖信息网 (yn.gov.cn)
政策解读:《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治理暂行法子》政策解读 (ynml.gov.cn)